但这还没完,他跟着上到包房后,居然看到黎海在陪别人喝酒!
居然看到黎海前面还扭着三个需要捐衣服的小姐!
居然看到黎海旁边坐着的就是那个前面黏着他的女孩子!
这让孙天骜完全无法接受,就算再多来两根温度计,都得一起跟着爆!!!
当然,话说回来,他并不是真的怀疑黎海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情,他只是单纯的讨厌别人这样靠近黎海;
同时他也不喜欢黎海去在那种乌烟瘴气的地方;
并且他更不喜欢黎海为了那点破工作去低声下气的陪别人喝酒。
孙天骜不是一个有烟火气的人。
他可以是清冷的月亮,也可以是覆满白雪的高山。
总之,都是没有烟火气的。
因为他给自己划好了界限。
在他的界限范围里,黎海可以随意蹦跶,甚至可以踩在他的心上蹦跶。
但别人不能在他的范围里蹦跶。
同样的,黎海也不能在他划好的界限范围之外蹦跶。
比如在他界限的范围里,他不会跟别人触碰,他也不会去那些乌烟瘴气的地方,同样以他的条件,他更不需要去低声下气的陪别人喝酒。
所以,同理可得,黎海也不能做这些事情。
或许他的爱是偏激的,是霸道的,是固执的,但那又怎样呢?
他不会改。
因为他是孙天骜,桀骜不驯的骜。
同时黎海也必须得接受他这样的爱,不能拒绝。
因为他爱黎海,他爱,黎海就得接受。
至于他为什么会那么粗暴的对黎海,只能说,这是黎海“自找的”!
黎海居然为了别人,拿自己的性命去威胁他?!
这怎么容忍???
在他看来,黎海是他的全部,黎海就是他一个人的,他都不舍得对黎海做些什么,黎海怎么能对他的黎海做些什么呢?!
这绝不能容忍!!!
所以他要给黎海一些“教训”,他要让黎海永远记得,以后不管怎么样,都不可以伤害到他的黎海!
而黎海对此却表示,很冤,非常冤,冤到太平洋了。
首先是方颖冤。
方颖并不是对黎海有什么意思,而是人家爹妈就给她生了那么个热情开朗的好性格,到哪儿都是亲切大方的样子,不怯人不怕生,活泼得很。
按理说这明明是个优势,可谁曾想,老天无眼,这么好性格的姑娘居然差点因为一个小小的、都来不及解释的意外,差点孙天骜暴打一顿。
其次是黎海冤。
他可对“以命要挟”的这种幼稚可笑的戏码一点兴趣爱好都没有。但凡有得选,他都绝对会是率先保命的那一个。
但他为什么最终还是采用了这个下下策呢?
有一句话可以完美解释:情势所迫,不得不为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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