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旁的陪审团看似光鲜亮丽,光明正大,但是身为既得利益者的他们,可不会为完全不处在同一阶级的自己发声。
况且,自己的身上这些几十上百起重大案件,说不定有几件就是他们其中的一员所犯下的罪,然后安在了自己的身上。
众所周知,神选者和富人是不会犯罪的,他们每一个都是安分守己的守法公民,都是道德的完人!
他们是神所安插在世间的放牧凡人的牧羊人,他们永远不会犯错,他们永远光明正大!
但是这乌托邦的城市中出现了犯罪怎么办?毫无疑问,那就只能把罪名,栽赃给无能为力的下等人了!
毕竟神选者和富人们永远都是正义的,完美无瑕的。
既然如此的话,那么会触犯法律,犯下那些不可饶恕的错误的,也就只有天生低贱的下等人了。
不管这些罪名有多么的夸张,不管想要完成这样的犯罪行为对于一个普通人有多么的困难。
那些高高在上的富人和神选者,还是毫不犹豫的把所有的罪名栽到了罗兰的头上!
一百多起谋杀案,几十起特大抢劫案,还有那些纵火案,强奸案,真是放屁!全他妈的放屁!
他又不是那些天生强大的神选者,拥有着超越人类的力量。
也不是拥有庞大权势的权贵,手底下打手员工无数,怎么可能在短短几年犯下这么多的大案!
更有甚者,罗兰甚至在自己的罪状书里看到了,那个在十三年前曾经闻名整个圣城的连环杀人悬案!
可是,十三年前的自己只不过只是个十岁的孩童,怎么可能有能力连杀数十人,并且还脱离拥有着庞大权势和超凡能力的神圣审判庭的追查?
这是多么的荒唐!
但,明知道自己无辜的,但罗兰有办法吗?没有!有反抗的能力吗?根本没有!
身为下等人,他们生下来就只能作为神之牧羊人的奴隶与替罪羊,没有丝毫的人权人格!
穷人,也只有在这种需要为富人顶罪的时候才能够享受到真正的所谓人权,被他们看做是圣城里享有平等权利的“公民”。
纵使是知道罗兰是无辜的,但他身边的陪审团,他眼前代表着正义的法官,还有身后的一堆所谓的“受害者家属”都不会在乎。
只要他们能够得到自己想要的,只要能够获得足够的利益,那真相是什么重要吗?真正的犯罪者是谁重要吗?
反正到最后皆大欢喜的都是他们,每一个人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,而牺牲的只不过是一个下等人罢了,每一个人都有光明的未来!
可是,罗兰不甘心,他不甘心!
凭什么?凭什么穷人就要做出牺牲?凭什么要他做替罪羊?就因为他是个下等人!?
为什么无辜的自己要承担这样的罪责?为什么自己要背负这样的骂名?
为什么犯下罪孽富人能逃脱法律的制裁,而与案件毫不相干的自己却要承受牢狱之灾!
该死的,一群该死的混蛋!他们绝对要付出代价!绝对!
“呼!呼!呼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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